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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对生育率的影响

来源:《人口与健康》2021年第1期 添加时间:2021-04-13 08:28:02 点击:11296

  一、引言

  中国生育率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低于2.1的更替水平,近些年维持在1.5~1.7,是名符其实的低生育水平。影响生育率的因素与机制非常复杂,经济、社会、历史、政治等因素都交织在一起。与低生育率并行的人口现象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它是生育数量减少的情况下男孩偏好的突出体现,最直接的原因是选择性别的胎儿性别鉴定与人工流产。长期以来,低生育率一直被视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或“背景”,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衡会遏制未来的生育率吗?“性别比失衡—结婚数量下降—生育率降低”是当前人口出生率快速下降并可能保持负增长的内在逻辑吗?

  由于女性承担着生育责任,育龄妇女规模是影响生育率的重要因素之一。出生性别比偏高,不仅意味着人为减少了活产女婴的数量,而且也不可避免地影响未来育龄女性的人数。在生育率下降的背景下,育龄妇女规模已出现大幅下降,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无疑加速了未来育龄女性人数的萎缩。

  除此之外,性别比通过影响成婚概率来对生育率产生影响,因此下文将首先论证婚姻与生育的关系,之后将重点分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对婚姻缔结的影响。

  二、婚姻为生育的前提决定了成婚对提升生育率的重要意义

  生育可发生在婚姻内外。异性恋、婚姻与生育三者不可分离是中国婚育的主要特征,即婚姻是生育的前置条件,不婚则不可能生育,生育只有和婚姻捆绑后才具有正当性。无论在法律政策、生育管理制度,还是在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中,非婚生育一直得不到承认。中国的生育几乎都发生在婚姻之内,过去多年里全国累积的因非婚生育而未能取得户籍的人数只有130万。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欧美发达国家出现了第二次人口转变,打破性、婚姻与生育的关系,非婚同居与非婚生子女迅速增多,亲密伴侣形式多元化并得到了社会和法律的认可。根据欧洲统计局的数据,2017年以北欧为首的部分欧洲国家,非婚生子女已占到新生儿的一半以上,很大程度上补偿和替代了生育率下降和婚育推迟导致的出生人数减少。

  客观来看,我国目前异性恋、婚姻、生育三位一体的价值观还根深蒂固,同在儒家文化圈、比中国先行一步的日本、韩国也并不容忍非婚生育。因此判断,现阶段中国不可能出现大量非婚生育现象,降低终身不婚率或适婚人口未婚比例、鼓励适龄结婚、提升婚内生育率应成为提升生育率的重要途径。

  三、影响结婚的因素并不只出生人口性别比

  中国人还是普遍结婚的。如果以50岁仍保持单身估算终身不婚率,则2015年全国人口1%抽样调查中男性为2.56%,女性为0.35%,男性未婚比例在各个年龄段都高于女性(见图1)。从图2可见,农村男性33岁以后的未婚比例大大超过了城镇男性和所有女性,在44岁时达5.33%。与之相反,城市女性的未婚比例在不同年龄段都高于镇与农村女性。可见,婚姻具有选择性,农村男性与城市女性是两个不婚风险相对较高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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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向地看,初婚年龄在逐步推迟,从而缩短了婚后生育的时长。全国女性人口标准化平均初婚年龄从1990年的22.1岁几乎呈线性提高到2015年的25.4岁,年均提高0.13岁。各年龄段女性未婚比例在上升,2015年35岁女性的未婚比例为3.55%,比2010年高出1.07%。育龄妇女推迟结婚是促使生育率不断走低的重要因素。

  为什么不结婚或者推迟结婚?现代化、全球化的背景下,婚姻观念正在发生嬗变,婚姻并不是每个人必然选择,不婚可以分为“主动不婚”或“被动不婚”。被动的成婚困难或者说婚姻挤压存在于个别地区与人群中。人们通常将“光棍”视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的直接后果。他们并非不愿意结婚,而是被动地成为婚姻市场的弱势人群。实际上,这些人成婚困难是人口年龄性别结构、婚姻观念、婚姻规范及多种经济、文化因素等共同作用的结果。

  1.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导致婚姻市场上两性绝对数量的失衡。在高出生性别比的背景下,即使考虑了出生后死亡率的性别差异,婚配年龄的女性绝对数量也将面临严重短缺。据估算,中国1980~2000年出生队列中共缺失女性920万。2000年后出生人口性别比仍高位运行,估计出生队列中女性缺失数量仍保持较大规模。中国自2000年以后将存在严重的男性婚姻挤压。2013年之后每年的男性过剩人口在10%以上,2015~2045年间达到15%以上,平均每年大约有120万男性在婚姻市场上找不到初婚对象。

  2.出生队列规模缩小与年龄结构同样导致婚姻市场上性别比失衡。以往的研究往往夸大了性别结构的影响,而忽视了婚配年龄差以及不同年份出生规模的影响。中国当前婚配年龄差通常为男大于女2~3岁。近年来出生人数不断下降,当年出生的男婴通常比前一年出生的男婴少,比他们年龄小的女性出生队列人数更少。以婚龄差为男性大于女性3岁来估算,2010年20岁的男性比17岁的女性总量多了418万多,性别比高达141.8,男性绝对处于婚姻挤压。如果将婚姻挤压分解为年龄结构挤压与性别结构挤压,以30岁女性为基准,把夫妻年龄差设定在-1岁至5岁,使用调整过的2010年普查数据分析发现,2010~2020年的婚姻挤压主要由于年龄结构造成,2020~2034年性别结构才在婚姻挤压中占主导作用。

  3.“男高女低”的梯度婚姻模式导致婚姻市场人为的“选择性”结构失衡。主流的婚配模式中,男性不仅在年龄上大于女性,而且社会经济地位、教育等方面要优于女性。除了最下层的男性之外,其他阶层男性比女性的择偶范围更广。随着女性教育水平与社会地位上升,相对优秀女性的择偶空间缩小,越来越多的女性主动选择不结婚而成为“剩女”。婚姻市场中一方面女性稀缺,另一方面女性未婚率却在上升,“光棍”与“剩女”并存。

  4.农村迁移流动与通婚圈扩大导致人口流出农村地区适婚女性的“只出不进”。农村女性往往在年轻、未婚状况下到城镇务工。同样受梯度婚姻模式的影响,相对农村外出务工男性,女性有更大的可能因婚在城市中定居,实现婚姻迁移,从而进一步挤压了农村男性的择偶空间。

  5.结婚成本上升加剧了农村男性的“结婚难”。父权制的制度安排下婚姻费用由男方承担,现在婚姻成本有激增的趋势,彩礼、婚房、购置婚车等是起码的要求,给男方家庭施加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特别在农村,由于妇女社会地位提高且数量相对稀缺,赋予了女性在 “婚姻市场上要价”的合理性。许多农村家庭因贫穷无法成婚或者因婚致贫。

  四、成婚并不必然意味着生育

  成婚使生育有了合法性,但并不意味着生育。在避孕方法可获性强且有效性高的前提下,影响生育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婚育观念、避孕与同居行为、生殖力时长等。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平均每8对夫妻中就有一对遭遇生育困境 。伴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自愿不育的“丁克”人群也正在悄然增多。生与不生,生多少个,还受到众多家庭与社会因素影响。

  五、结语

  简单地把中国的出生性别失衡等同于婚姻挤压或者几千万“光棍”,是片面的认识。出生性别比是影响未来的婚配性别比的影响因素,但它并不是影响婚配的决定性因素。婚姻缔结与生育一样,从来都不只是个人问题,也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总是与社会文化、经济结构等问题纠缠在一起。在当今中国的语境下,虽然婚姻是生育的前提,但成婚与生育并不能划等号。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对生育率下降有一定的解释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

  理解低生育的成因,不能忽视女性性别平等觉醒与社会地位提高的影响。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后果的种种论断,都带着强烈的男性至上的思想,表现为对男性成婚困难的过分关注,对女性权益的刻意低调。没有认识到出生性别比现象背后性别不平等的根源,出生人口性别比不会自然而然回复正常。不营造支持女性与家庭生育的环境,生育率也还会保持低迷。

  总之,要具有社会系统思维,真正找到应对低生育率的对策,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联系在一起,不能只把板子打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上。(汤梦君,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