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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献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来源:广东卫生在线 添加时间:2022-07-11 10:27:00 点击:5740

  编者按:

  2022年7月11日是第33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将今年主题确定为:“80亿人的世界:迈向有弹性的未来,抓住机遇,确保人人拥有权利和选择”。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广东人口学会、广东省人口基金会联合主办的“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专题座谈会,7月8日在广州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者围绕活动主题建言献策,本期将发言摘要刊出,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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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提出:要持续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努力

  当前,我国民众生育意愿低下,生育数量快速减少,少子化与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面对人口发展出现的新特征,作为全国常住人口第一大省,广东近年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努力。广东对生育相关政策进行一系列修订,充分体现广东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尊重婚育社会价值的行为取向;围绕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出行动方案,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抉择,其本质就是为千家万户提供丰富多样的生育福利供给,让婚育受到全方位、全过程、全社会的保护。就如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议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大力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体系。二是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完善住房、财政、人才等支持托育服务的政策措施。三是要努力减轻家庭婚嫁、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专家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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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教授陈少贤:未雨绸缪讨论人口发展问题

  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初婚人数仍会下降。超低生育率以及年轻人口萎缩,成为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要未雨绸缪来讨论我国的人口发展问题。建议在宏观层面解决国策与认识问题,把提高人口质量、实现人口数量可持续展作为新的人口发展国策,同时扩大法律支持体系研究,如将法定婚龄降至18岁、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研究等。在中观层面解决婚育成本问题。如增加大城市住宅土地供应,给予有孩家庭购房补贴;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出台相关政策降低年轻人的结婚生育成本。在微观层面形成社会良好风气。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的婚恋观;共同关心适婚人群的婚姻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帮助更多单身青年建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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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教授侯佳伟:世界80亿人口前夕

  明年将迎来世界80亿人口。人类即将站在人口规模由增加变为减少的转折点上。中国不久将会进入人口负增长时期。2027年左右,印度将成为人口第一大国,我国退居为人口第二大国。生育水平较低是导致我国人口进入负增长的主因。“单独两孩”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总和生育率有所回升,但生育水平下降势头未得到有效遏制。人口负增长比预计提前30年,峰值少了2亿人。生育率迅速下降和人均寿命延长直接导致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地区人口负增长来得比预期的更早更快。人口迁移流动是导致地区人口负增长的主因。很低生育率、严重老龄化、高度城市化、人口流动不确定性,这些都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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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罗明忠:关注需求 致力生育友好发展

  基于育龄人口的需求,致力生育友好发展,以下几点值得重视。一是加强正面引导,鼓励“天使到人间”。重点是营造孩子带来幸福增进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避免不利于生育的消极舆论。二是健全妇幼照料,缓解“成长的烦恼”。重点是提升妇幼照料的可及性,让妇幼照料找得到、负担得起、信得过。三是强化社会责任,弱化“职业的阻隔”。重点是强化用人单位社会责任,对妇女因为生育及其对子女照料可能给其职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予以平减,在工作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地“弹性化”,鼓励并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家庭与工作、生活与职业的平衡机制和实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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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仲高:多维度认识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构建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友好型社会,包括生育友好型社会、老年友好型社会、人才友好型社会、家庭友好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其本质是让不同人群或要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平衡。广东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从友好型社会构建的本质出发,实现生育代际平衡、生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均衡。要从更宽广视野看待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意义,从理论上把握其内在关联性,在实践上把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相关指标纳入地区综合竞争力、人才竞争环境、营商发展环境以及城市文明发展水平等考核范围,实现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互促互动。


  践行者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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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大力倡导新型婚育观

  要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议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破除过时观念,从重视婚育、积极婚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共担婚育、文明婚育、依法婚育等七个方面入手,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新型婚育观。青年人应认识到自己作为社会的一员,婚育也是自己实现社会价值、为社会发展做贡献的重要途径,应该高度重视婚育社会价值。要遵从生命发展规律、婚育发展规律,掌握最佳婚育期知识,提倡适龄婚姻,妥善处理好婚育与生活、学习、工作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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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一级调研员林洪:完善生育服务支持体系

  为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快完善生育服务支持体系,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这几项工作:一是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地落实。参与起草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参与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是加快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统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千人口托位数指标的分解。三是加强人口动态监测和出生人口形势分析研判。加强与公安、教育、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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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二级调研员廖威锐: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据统计,我省失能失智的老年人约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15%,需长期医疗护理的老人超过200万。我省健康老龄化建设迫在眉睫。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方面,建议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发展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实施失能干预预防项目。加快老年医院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学科建设,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在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方面,建议增加服务供给,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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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主任郑子谦:高质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早在2007年我国就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写入“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并开始全民健康素养宣传工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为助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们主动协调全省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聚焦全民健康素养的提升,通过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工作,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地落实广东省乡村振兴健康教育试点项目;选择更加有效的健康指导方式,促进生命全周期健康;进一步提升重点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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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彭忠荣:营造生育支持社会氛围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要注重建设新型婚育文化,发挥计生协组织网络作用,营造浓厚的生育支持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活动,推广“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责任共担、代际和谐”等婚育观念。开展环境宣传升级行动,打造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开展村规民约修订行动,把婚育文化建设作为基层群众自治工作重点。开展婚育文化“六进”行动,推动新型婚育文化进村居、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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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生殖医院副书记、副院长周雪梅:打造优质生殖医学服务

  我国育龄女性不孕症发生率已攀升至12%~18%。晚婚晚育与不孕不育增加的趋势高度重合。重复流产、流产年轻化等现象严重影响女性生殖健康和生育能力。目前我省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费用尚未纳入医保报销,部分患者因负担不起费用而未能及时和有效治疗。我院近年来致力于打造优质生殖医学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帮助人们解决“不能生”的难题。医院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开展大量公益活动,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推进医联体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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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保健部主任朱颖贤:打造全生命周期母婴守护链

  据我院数据显示,“三孩政策”落地后,近两年分娩数基本持平,但高龄产妇、危重症产妇所占比重快速增加。为此,我院努力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做好深度布局,建立涵盖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等5个时期的健康守护链。建立健全以省级为指导中心、市级为纽带、县级为网点的一体化妇女儿童救治与服务网络。建议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大对困难家庭帮扶力度,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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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口基金会理事长李龙权:充分发挥基金会作用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目前,全国各地尚未将不孕不育治疗的相关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统筹报销范围。作为慈善组织,省人口基金会将成立专项助孕基金,给困难不孕不育家庭一定资助,让他们在求子路上减轻负担。同时,充分利用公益慈善组织的良好公众形象和广泛影响力,发挥公募慈善基金的多重优势,开展婚育科普宣讲活动。从专项基金中列支经费,与各大医疗机构、有关社会组织密切合作,开展送医送药送知识下乡活动。


  省人口发展研究院学者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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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口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汤捷:大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目前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托育问题,可促进人们作出有利于生育的决定,提高生育意愿。近年国家出台的系列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强调要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列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优先策略,也是政策落实的重要窗口。建议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整合社会组织资源,通过制定政策、规范市场、加强监督等方式,构建方式多样化、质量标准化、收费合理化的托幼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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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与生殖健康研究部部长、研究员姚晓涛:倡导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

  应对老龄化挑战,需倡导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建议积极看待老龄化现象,引导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有益的社会行为,释放老年人口长寿红利;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尽可能增加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创造老龄社会价值的机会;强调对老年个体权益的保障,体现出社会、国家对老年人个体老龄化的群体性支持,发挥个体与群体两个积极老龄化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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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发展研究部研究员高菊:传统婚育观念影响逐渐弱化

  一项2.3万广州市民参与的大规模调研发现,越来越多民众婚育观念更加理性、自我和包容,超过六成民众对结婚的态度是“可以结婚,但不勉强,随缘”。总体来说,婚育意愿逐渐淡弱。在社会进步和个性解放的大背景里,生育政策的调整并没有激发更大的生育热情,值得认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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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博士陈婷婷:深化研究推进家庭友好文化建设

  做到有限资源精准投入需关注以下问题:重点鼓励青年人适龄婚育,支持一孩生育;精准使用政府财力,将现有优质托育服务价格降下来;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支持家庭抚育功能。现有家庭政策存在分散化和碎片化倾向,社会经济政策应以家庭整体作为基本单位,体现对家庭养老抚幼的支持,巩固家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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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博士郭显超:从多元的坐标系思考人口现象

  人口增长与负增长、老龄化都是人口现象,是不是人口问题,要看放到什么坐标系中。如人口负增长,从经济发展看,或有不好影响。假如从资源环境角度看,或是好事。建议多关注经济发展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性别比失衡导致的婚姻挤压问题。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实际上是从多元坐标系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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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研究部助理研究员、博士廖子宜:增强政策包容 做实能力建设

  在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方面,广东可充分利用人口普查数据,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完善支持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尊重家庭在生育中的主体地位,实现生育政策调整与服务管理改革同步推进、配套政策措施同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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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与生殖健康研究部助理研究员、博士梁木子:良性引导 夯实生育文化心理基础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应打好生育文化心理基础。无需将生育行为与自身发展对立,提倡最大程度保留自身自由发展空间,实现与下一代共成长。同时用科学和进步的眼光看待文化心理中有关“生育禁忌”的部分,对当今生育行为指导有积极意义。



作者 | 朱琳

编辑 | 薛平世  廖耿秋(实习)  责编 | 张秀丽

摄影 | 王海波

通讯员 | 陈婷婷 梁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