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动态 > 院务动态 > 详情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来源:本网 添加时间:2022-07-12 09:02:05 点击:3864

----第33个世界人口日专题座谈会在广州举行

  7月11日是第33个世界人口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7月8日下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广东人口学会、广东省人口基金会主办的“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2年第33个世界人口日专题座谈会”在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举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元亮作书面讲话。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董玉整同志主持座谈会。共有30多位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刘元亮在书面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国民众生育意愿低下、生育数量快速减少,少子化与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面对人口发展出现的新特征新情况,作为全国常住人口第一大省,广东近年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努力。

  刘元亮就如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大力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实施妇幼健康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精准落实三级预防措施。二是要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和支持诚实守信、运营规范的托育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方式,加强托育服务行为监管,促进托育服务优质高效发展。三是要努力减轻家庭婚嫁、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生育奖励假、父母育儿假等制度。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保障职工生育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与会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者围绕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建言献策。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陈少贤、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侯佳伟、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罗明忠、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周仲高等专家作了精彩发言。省卫生健康委有关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介绍相关领域的工作进展和思路。省人口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汤捷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就做好我省相关工作提出对策意见建议。

  与会代表表示,生育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幸福,更是事关人类自身繁衍、社会进步发展的大事。生育友好社会的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全面性、全民性工程,应从多方面入手,统筹兼顾,加强反馈,做好实时性、全局性工作部署。中国作为第一人口大国,2021年仅比2020年增加48万人。不久,将进入人口零增长区间。从2020年到2021年,广东人口仅增加了60万人,其中自然增加57.19万人,净迁入仅为2.81万人。低生育率、老龄化、城镇化、人口流动性大,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我们要密切关注新的动态,迎接新的调整,肩负起新的使命。

  与会代表还就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人们做出正确的选择,推动人口优先发展政策策略,政府引导和监督要齐发力;二是在宏观层面要解决国策与认识问题,在中观层面要解决婚育成本问题,在微观层面要形成社会良好风气;三是加强正面引导,鼓励“天使到人间”,健全妇幼照料,缓解“成长的烦恼”,强化社会责任,弱化“职业的阻隔”;四是要从更宽广视野看待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意义,从理论上把握其内在关联性,在实践上把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相关指标纳入地区综合竞争力、人才竞争环境、营商发展环境以及城市文明发展水平等考核范围,实现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互促互动。

  董玉整在总结时表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时代课题,是我们全体公民的共同任务。要实现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一定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破除过时观念,从重视婚育、积极婚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共担婚育、文明婚育、依法婚育等方面入手,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新型婚育观。 (通讯员 陈婷婷)